一、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1月9日9:30时在中拍平台对宁都县翠微街道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权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本拍卖标的为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权,标的概况如下:
标的3:中山北路32号小康楼第三至第五间,面积162平方米,整体拍租,租期三年,起拍价为9000元/月,竞买保证金为10000元。租金按照季度缴纳,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季度房租,承租保证金为1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网络同步拍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拍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报名时间及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7:00时止。
2、保证金缴存账户:
户 名: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650111656200015
3、报名网站:先在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免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免费提供或自行下载拍卖文件。
五、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等情况,均被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办理;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卖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六、拍卖佣金:本项目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总额的1.5%计取,拍卖佣金由委托人支付。
七、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流拍后或确定买受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委托人(拍卖机构)应在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八、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九、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十、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吴达 15270655553
2、拍卖公司:黄女士13184531799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中拍平台 (https://paimai.caa123.org.cn/)、赣州拍卖网。
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