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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杆广告位及长征广场LED屏广告位招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7/4 10:00:13     点击: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宗灯杆广告位

公开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71710:00开始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通过网络竞价公开招租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宗灯杆广告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CQ2025169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经营要求:

(一)标的1-9经营要求

1、所有标的均为空置状态,租期均为3年。租金按年度缴纳租金逐年递增5%,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1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下度租金安装免租期为一个月。

2履约保证金第一年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出租单位指定账户。 

3、在租赁期限内,灯杆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含安装免租期一个月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对灯杆广告设施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对灯杆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确保灯杆广告设施安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装修建设期有特殊情况,租赁期限的起止日期以合同签约为准。

4、竞得人承租后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出租单位有权收回租赁经营权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在《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连同广告位设施等)由出租单位无偿收回,竞得人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按现状无偿交给出租单位使用并确保相关使用功能完好。

6装修建设期一个月,竞得人需自行安装灯杆广告设施自行解决水电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单位协助办理标的的数量等仅供参考,如果有数量缺失不增减成交价款(竞租人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出租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资产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招租标的经营权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8、竞得人承租期间,如果政府有公益广告需要征用上刊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征用时间在合同期限基础上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出租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上述同意设置广告点位,如涉及第三方权益,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设置的形式、规格、密度等必须符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的审批规范,并事先向出租单位报备因此产生的审批报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每幅广告面尺寸不超1.2×2米×2面,全线统一大小规格声屏障及交通标识牌处禁止设置广告外沿垂直投影不占据车行道

11、招租成交后涉及租赁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增值税发票税点所需补齐的税款竞得人承担

12、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退租,必须提前 6 个月向出租单位书面申请,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退租并签署相应解除协议,竞得人需付清欠缴费用,出租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13、如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需要拆除招租设立的广告牌,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出租单位将退还剩余经营期内的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4、各标的具体数量最终以租赁合同确定数量为准。

15、标的3、5、9,市政灯杆用电负荷不足,由承租人自行接电。

(二)标的10经营要求

1、标的为空置,租期为5年,租金逐年递增5%租金缴纳方式:按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1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度租金安装免租期为二个月。

2、履约保证金第一年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出租单位指定账户。

3、租金为固定金额,不因实际面积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4、标的具体投放位置可在附件《广告位点位布置示意图》范围内。

5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包括广告支架等设施),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在租赁期限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含安装期两个月,竞得人应对户外广告设施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美观完好和正常使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广告牌的亮灯时间应遵照市政府夜景亮化的有关规定。

7、广告牌的设计、施工、材料、管理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布并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执行。

8、竞得人承租后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出租单位有权收回租赁经营权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在租赁期限内,如经营管理需要,竞得人需要对招租标的所涉及的户外广告位进行升级、改造,竞得人应事先取得出租单位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与出租单位无关。

10、在《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包括广告支架等设施由出租单位无偿收回,竞得人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现状无偿交给出租单位使用并确保相关使用功能完好。

11、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

营权,否则出租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招租标的经营权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12、竞得人需自行解决水电,接入水及电管线引入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

、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相关业务内容;

2、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竞租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4、在本次招租时间之前两年内与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存在法律纠纷或合同纠纷的企业或违约单位及其所有股东(合伙人)或者实际经营人参与创办的其他广告企业不得参与竞租;

5、竞租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仅限采用CA锁报名参与竞租,竞租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竞租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五、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均为2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均为120秒,加价幅度均为100元/次。

六、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七、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7:00止;

3、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7月17日10:00开始。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716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章贡区各标的现场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出租单位: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蔡先生 15013300504

招租机构: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曾女士13361771365

报名事项

1、竞租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5年7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年7月16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拍卖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人,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7号)办理;

4、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竞租保证金。

5、竞租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联系方式:0512-58188507)。

十、特别说明:

1、竞租成交后竞得人在签署《租赁合同》前需向出租单位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竞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出具日距离竞价招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得人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照与报名竞租主体名称不符,或竞得人不满足竞租条件,即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单位有权拒绝签订相关文件,违约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竞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4竞租人务必详细查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的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租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5、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6、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7、竞租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招租机构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8、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受让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9、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1、出租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蔡先生 15013300504

2、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女士、李先生0797-8390936;

3、招租机构: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曾女士13361771365;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07。

十二、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iangxi.gov.cn/);

2、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anzhou.gov.cn/)。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金赣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