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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赣港、翠谷康居小区、宜居、平安公租房小区商铺及写字楼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 11:08:31     点击:

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111014:30开始在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二楼开标室对赣州经开区赣港、翠谷康居小区、宜居、平安公租房小区商铺及写字楼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区域

楼号

商铺编号

建筑面积(㎡)

租赁状态

起拍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1

平安

2#楼

7#商铺

41.52

在租

33

5000

2

宜居

C4栋

5#商铺

53.34

在租

43

5000

3

宜居

C6栋

9#商铺

36.13

在租

104

5000

4

宜居

C6栋

10#商铺

52.97

在租

43

5000

5

翠谷

2-4-6#楼

4#商铺

38.63

在租

48

5000

6

翠谷

10#楼

13#商铺

32.68

在租

48

5000

7

翠谷

10#楼

14#商铺

42

在租

49

5000

8

翠谷

43#-45#楼

4#商铺

39.08

在租

36

5000

9

翠谷

43#-45#楼

1#商铺

55.37

在租

47

5000

10

赣港

2-02-1#、2#、3#楼

13#商铺

80.48

在租

55

20000

赣港

2-02-1#、2#、3#楼

14#商铺

85.41

在租

赣港

2-02-1#、2#、3#楼

15#商铺

87.05

在租

赣港

2-02-1#、2#、3#楼

16#商铺

85.41

在租

11

赣港

2-02-1#、2#、3#楼

17#商铺

89.59

在租

55

5000

12

赣港

2-02-1#、2#、3#楼

18#商铺

106.76

在租

55

5000

13

赣港

2-02-1#、2#、3#楼

19#商铺

89.52

在租

55

5000

14

赣港

2-02-1#、2#、3#楼

写字楼

350.83

在租

28

10000

15

赣港

项目食堂

4#商铺

28.75

在租

38

5000

16

赣港

项目食堂

5#商铺

36.96

在租

38

5000

17

赣港

二期10#、11#、15#楼

4#商铺

39.4

在租

40

5000

18

赣港

二期16#、17#楼

1#商铺

39.42

在租

48

5000

19

赣港

二期16#、17#楼

2#商铺

39.42

在租

40

5000

20

赣港

二期16#、17#楼

9#商铺

39.42

在租

40

5000

21

赣港

二期16#、17#楼

10#商铺

39.42

在租

40

5000

22

赣港

二期16#、17#楼

12#商铺

56.18

在租

40

5000

23

赣港

二期16#、17#楼

13#商铺

40.04

在租

40

5000

24

赣港

三期1#楼

12#商铺

50.48

在租

27

5000

25

赣港

一期3-15楼

3#商铺

41.06

在租

38

5000

26

赣港

二期10#、11#、15#楼

14#商铺

41.37

在租

48

5000

27

赣港

二期16#、17#楼

16#商铺

46.83

在租

39

5000

    经营要求

1、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天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6个月租金、6个月物业费(按2元/㎡/月收取)及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商铺、写字楼均为五年,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算

3、履约保证金:标的性质为商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5000元/间或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上千位取整两者取最大值;标的性质为写字楼的,成交价首年度的三个月租金向上千位取整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禁止有较大噪音、较大污染及危险性较强的项目经营从事餐饮业所租房屋,需自行做好油污分化池,不得私自乱排油污,自行负责用火、用电及燃气安全。

6、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面积的为准。

7、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租方式

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招租方式,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即二次报价权。

、竞租人竞租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917:00止;

2、竞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917: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3年111014:30开始;

4、招租会地点: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二楼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9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肖女士  19917980606

②招租机构: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陈女士 19379565611

七、报名和办理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节假日休息);时间:8:30—17:00,过期不予办理。

2、竞租报名地点: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1楼)。

3、有意竞租者必须持有效证件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并将竞租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且竞租保证金经查证到账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4、缴纳竞租保证金(户名: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银行南江支行;帐号:2881 0001 0308 0002 232)(转账时请注明**小区商铺竞租保证金”)

5、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依现状招租。出租单位、招租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

九、咨询电话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肖女士 19917980606

2、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陈女士0797-8211167、1937956561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