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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十三宗资产承租权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7/26 16:53:50     点击:

大余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410:30开始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对大余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十三宗资产承租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租赁期限(年)

递增比例%)

起租价   /月/    

起租价    /月

竞租保证金(元)

业态规划

1

双创中心宿舍B栋第3层

296.01

1

6

1776.06

5000


2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27-434、436-438、455、456

449.72

5

每三年递增10%

8

3597.76

6500


3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13-416

115.76

5

每三年递增10%

8

926.08

2000


4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17-419

86.82

5

每三年递增10%

8

694.56

1500


5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23-426

149.26

5

每三年递增10%

8

1194.08

2000


6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39-442

115.76

5

每三年递增10%

8

926.08

2000


7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01-403

86.82

5

每三年递增10%

8

694.56

1500


8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06-409

115.76

5

每三年递增10%

8

926.08

2000


9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46

28.94

5

每三年递增10%

8

231.52

500


10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11、412、420-422

149.51

5

每三年递增10%

8

1196.08

2500


11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4楼宿舍449-453

144.70

5

每三年递增10%

8

1157.6

2500


12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楼临街商铺1

49.20

5

每三年递增10%

10

492

2000

药店诊所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楼临街商铺2

一层:107

5

每三年递增10%

10

1897

2000

文具、五金台球

二层:165.4

5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楼临街商铺3

一层:118

5

每三年递增10%

10

1770

2000

餐厅

二层:118

5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楼临街商铺4

一层:118

5

每三年递增10%

10

1770

2000

早餐、夜宵

二层:118

5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楼临街商铺5

一层:118

5

每三年递增10%

10

1770

2000

生活超市

二层:118

5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楼临街商铺6

一层:118

5

每三年递增10%

10

1770

2000

生活超市

二层:118

5

13

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6楼

2278.82

5

每三年递增10%第一年租金减半

15

34182.3

20000


备注:

1、租金缴纳方式:季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5日内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下一季度租金。

2、标的1租金不递增,标的2-标的13租金每三年(即第四年递增10%)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3、标的1共有13间:300130023004300530063007、3012301330153016301730183020。

41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出租单位的经营要求。标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4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面积的为准。

5、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具体租赁租期起止时间依双方协议为准,竞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如有转租转借行为,一经查实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招租方式

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的竞租方式进行,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三、竞租人竞租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317:00止;

2、竞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317: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3年8410:30开始;

4、招租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3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出租单位:大余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江女士 19070679501;

招租机构: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吴先生 18720126785。

七、报名事项

1、竞租者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3年8317时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83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招租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者,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余县香樟华府院内B1栋二楼)或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办理;

4、竞租者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依现状招租。出租单位、招租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网上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

九、咨询电话

1、大余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江女士 19070679501

2、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吴先生 18720126785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赖先生 400-998-0000(服务热线) 8161315

十、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大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dy.gov.cn/                             

 

大余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26